DEPA数据跨境流动:规制差异与中国因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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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霍俊先.DEPA数据跨境流动:规制差异与中国因应[J].国际经贸探索,2024(3):107-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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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霍俊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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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法律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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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下是全球数字贸易规则构建的关键时期,如何规制数据跨境流动是核心议题。作为数字治理新式代表的DEPA,其规则具有前瞻性、开放性、包容性等特征,对全球数字贸易治理格局产生了重要影响,加入DEPA对中国而言具有一定的战略价值。实践中,包括RCEP和国内法在内的中国对数据跨境流动的规制与DEPA规则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协调性。为此,中国应坚守合作包容的理念,从构建多样化管辖、自贸区(港)制度探索、加强共建“一带一路”等三方面探索高标准、高水平的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实现与DEPA规则衔接,完善数字治理“中式模板”,从而为构建全球统一的数据治理格局贡献中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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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DEPA RCEP 数据跨境流动 数据治理 数据安全 数字贸易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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