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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退款的账务处理方法
引用本文:张利民.养老金退款的账务处理方法[J].对外经贸财会,2007(12):43-44.
作者姓名:张利民
作者单位: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摘    要:一、养老金退款的一般做法 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同参保单位结算下拨养老金以及为调转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转移的过程中,时常发生退款现象。退款原因多种多样:有时是因户名、账号、开户银行有误而退款;有时是因经办机构疏忽大意将养老金汇错了单位;有时是为调出职工办理转移手续时算错了基金或该职工因故未调入新单位其转移基金被退回;有时是参保单位退回多申报的养老金。这些退款有的是经办机构当年办理的支出,有的是以前年度办理的支出,而且对方一般是直接退回到经办机构的养老金支出户,这种情况下,经办机构通常是用红字更正法(又叫红字冲销法)进行账务处理,即用红字金额填写一张与原拨款或转移凭证内容完全一致的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入账,以冲销原记录。重新拨款时再编制一张和原凭证会计分录相同的记账凭证,并登记有关账簿。

关 键 词:账务处理方法  养老金  退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红字冲销法  参保单位  基金转移  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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