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律师执业服务质量及律师执业损害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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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翁文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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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侨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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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律师的服务质量及执业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民事损害赔偿和律师制度的重要问题。一旦律师在执业中因其过错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不仅要赔偿财产损失,也要赔偿人身权等损害。因此,有必要建立我国的律师服务质量体系和律师执业赔偿制度。一:律师服务质量体系构建的研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律师的质量意识日见强化,服务质量有了长足进步,特别是近期推出一系列强化律师服务质量管理和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的法规和政策,对强化律师的服务质量起到非常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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