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不可忽略的“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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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秀峰.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不可忽略的“不同”[J].工商行政管理,2010(5):3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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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秀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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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苏州工商局外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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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修订的《合伙企业法》施行两年多后,作为其配套的行政法规——《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由国务院制定颁布;紧接着,国家工商总局也出台了配套部门规章——《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此,一种全新的外商投资企业形式——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正式登上我国经济舞台。由于国务院的《办法》取消了商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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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伙企业法》 企业登记管理 外商投资 忽略 国家工商总局 企业管理 中国境内 外国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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