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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人签名”情况下股东真实意思之考察 以H市顺卡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诉H市工商局案为例
引用本文:康金莉,王明定.“非本人签名”情况下股东真实意思之考察 以H市顺卡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诉H市工商局案为例[J].工商行政管理,2010(6):60-61.
作者姓名:康金莉  王明定
作者单位:[1]石家庄铁道学院经管分院 [2]河北省工商局
摘    要:H市顺卡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顺卡公司)于1995年8月16日经该市工商局核准成立,由霍某、郄某、谷某3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法定代表人霍某是该市卫生局干部,系国家工作人员。

关 键 词:工程设备  工商局  股东  公司  有限  意思  签名  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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