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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无单放货损失谁承担
作者姓名:
李春雨
作者单位:
广州海事法院
摘 要:
在国际货运无单放货纠纷中,承运人作为提单法律关系的一方,实施无单放货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但这应当建立在托运人或者提单持有人遭受实际损失的基础上。近年来,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出口运输无单放货纠纷案件数量也在增加。其中常见的情况是国内托运人向承运人索赔。此类案件在确定侵权或违约责任的基础上,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关 键 词:
无单放货
提单持有人
托运人
违约责任
正本提单
交付货物
法律关系
赔偿责任
指示提单
《海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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