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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收回38宗房地产用地
摘    要:8月3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关于解除38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公告》中称:“北京恒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隆丰公寓等38宗土地,因受让方未按《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清全部地价款,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和土地出让合同第十章第34条的约定,解除该38宗土地的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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