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股份合作制方式 改造国有中小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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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聂洪颜.以股份合作制方式 改造国有中小企业[J].中国机电工业,199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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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聂洪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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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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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在深化企业改革的浪潮中,广大国有企业纷纷以《公司法》为武器,促使新设立的公司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同时,以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为契机,推动原有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新构建我国微观经济的基础,使企业这个经济细胞焕发出新的生命力。然而在企业改革的实践中,我们深深地体会到,企业改革仅限于以上是不够的,还应该开辟“第二战场”,即以股份合作制方式改造国有中小企业,创立新型的产权组合模式。一、《公司法》难以满足中小型国有企业转机建制的主求。相当一部分国有中小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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