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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摘    要: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08]10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企业所得税法  跨地区经营  汇总纳税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预算管理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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