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驰名商标的规制 |
| |
引用本文: | 孙璐.法院认定驰名商标的规制[J].中华商标,2005(6):22-23. |
| |
作者姓名: | 孙璐 |
| |
作者单位: |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
| |
摘 要: | 驰名商标较一般商标有着更广泛的市场认同感和潜在的市场吸引力,成为企业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从事市场竞争的有力武器,给予驰名商标特殊、全面、规范的保护,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为企业带来的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存的双重利益。驰名商标的认定是企业实现商品或服务跨类保护的前提,是经济生活中大事,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
关 键 词: | 标的 认定 规制 法院 市场经济环境 持续健康发展 驰名商标 市场吸引力 市场竞争 社会经济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经济生活 认同感 企业 保护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