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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死刑之存废
引用本文:肖茹丹,张兵,何佳玲.论死刑之存废[J].时代经贸,2008,6(9).
作者姓名:肖茹丹  张兵  何佳玲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64
摘    要:死刑,又称生命刑或极刑,是刑罚体系中最严厉的一种刑罚,其通过剥夺犯罪人的生命来实现一定的刑罚目的.随着法律制度和人权制度的发展,死刑的适用已成为现代国际社会、各国政府、人权组织乃至广大民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中国刑法仍保留死刑,死刑的适用率在世界上相对比较高,在国内.法学界和社会上也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死刑存废之争.虽然国外确有一些国家废除了死刑, 但我们不能盲目照搬国外废除死刑的做法,而是需要考虑中国的国情、社会的整体状况以及历史发展趋势等因素来进行综合分析探讨.

关 键 词:死刑  存废  利益主体  效益  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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