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 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在国有企业中进行股权激励试点后,已有相当多上市公司实行这一试点。从已公布的材料看,浙江创业、武中商、武汉中百、鄂武商、上海金陵、自仪股份、泰达股份和上实联合等一批上市公司进行了有效探索,使得股票期权在这一段时间内成为众所瞩目的焦点。但从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的实际内容来看,目前采用的都是“股票奖励”计划,还没有出现真正意义上的“股票期权”。虽然从本质上看两者都是股权激励的有效措施,但从内容到效果都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从国际上的经验和国内发展趋势来看,上市公司应积极进行股票期权的探索,以进一步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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