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SG中的异议期限制度与我国相关立法的比较分析 |
| |
作者姓名: | 孟玉玺 |
| |
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 |
| |
摘 要: | 在买卖合同中,若卖方交付货物与合同不符,则法律赋予买方提出异议的权利,当然对该异议的权利也有一定的限制,即异议期限制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货物买卖合同领域最重要的国际公约,中国《合同法》借鉴《公约》的地方很多,二者关于买卖合同有关异议期限的规定存在相似性,但在很多细节上存在差异。对这两部法律关于买卖合同异议期限的规定进行比较,有利于加深对它们的理解,也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
关 键 词: | 货物品质瑕疵 异议期限 买卖合同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