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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负”析
引用本文:杨庆申,赵保栋.增值税“税负”析[J].河北审计,2002(9):21-21.
作者姓名:杨庆申  赵保栋
作者单位:[1]国家半干旱技术研究中心 [2]石家庄市桥东区审计局
摘    要:我们在企业审计过程中,发现有些企业在正常缴纳增值税的情况下,按〔(毛利×增值税率/销售单价)×商品销售总额〕—已缴增值税的方式补缴了增值税款。企业对此进行的账务处理五花八门。有的企业将补缴的这部分税款放入“应缴税金———增值税(已交税金)”账户;有的企业甚至将其记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账户。企业缴纳的这部分增值税款,因无商品销售收入作依据,均无法汇入“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造成企业账簿记录与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不符,致使企业补缴的这部分税款在企业长期挂账。企业虽知道税务机关此举不符合…

关 键 词:增值税  税负  纳税人权利  账务处理  依法治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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