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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及中小学校“三乱”现象依然存在应加大整治力度
引用本文:张建新,齐立新.教育部门及中小学校“三乱”现象依然存在应加大整治力度[J].河北审计,2002(1):38-38.
作者姓名:张建新  齐立新
作者单位:河北省审计厅
摘    要:在我省2001年组织的普教经费审计中,各级审计机关对407个教育部门(含乡教育办)及904所中小学校“三乱”(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教育部门及中小学校“三乱”现象虽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并未彻底根除,仍依然存在。一、“三乱”的主要表现形式(一)乱收费。主要表现形式:一是超标准收费。二是自立名目收费。三是跨学期收费。四是一些学区或中心校从所属学校违规提取杂费、基金。石家庄市某县三个学区将学生缴纳的杂费按每生3—5元比例,共提取9.2万元,弥补自身经费;秦皇岛市某县一镇中…

关 键 词:“三乱”现象  教育部门  中小学校  收费管理  教育投入  普教经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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