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及中小学校“三乱”现象依然存在应加大整治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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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建新,齐立新.教育部门及中小学校“三乱”现象依然存在应加大整治力度[J].河北审计,2002(1):3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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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建新 齐立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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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审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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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省2001年组织的普教经费审计中,各级审计机关对407个教育部门(含乡教育办)及904所中小学校“三乱”(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教育部门及中小学校“三乱”现象虽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并未彻底根除,仍依然存在。一、“三乱”的主要表现形式(一)乱收费。主要表现形式:一是超标准收费。二是自立名目收费。三是跨学期收费。四是一些学区或中心校从所属学校违规提取杂费、基金。石家庄市某县三个学区将学生缴纳的杂费按每生3—5元比例,共提取9.2万元,弥补自身经费;秦皇岛市某县一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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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三乱”现象 教育部门 中小学校 收费管理 教育投入 普教经费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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