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六年卖光重要官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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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光明.县委书记六年卖光重要官位[J].乡镇论坛,2010(27):1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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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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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安徽省蚌埠市政协原副主席、五河县原县委书记徐社新因犯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案,一审被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零三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其犯罪所得人民币305.35万余元、13789美元、500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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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原县委书记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官位 中级人民法院 有期徒刑 个人财产 犯罪所得 安徽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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