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3358人年所得超过12万元主动申报个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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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泓继.鞍山市3358人年所得超过12万元主动申报个税[J].辽宁经济,2010(5):6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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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泓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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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鞍山市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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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鞍山市地税局最新统计显示,截止到3月31日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个人所得税申报期结束,今年鞍山市共有3358名纳税人对其年所得超过12万元进行申报。全部纳税人申报的年所得总额126628万元,应纳税所得额82926万元,已缴(扣)税额17047万元,应补税额102万元,应退税额6万元,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2954人次自行申报,“个体工商业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221人次自行申报,“企事业单位承租、承包经营所得”项目3人次自行申报,“劳务报酬所得”项目54人次自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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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行申报 鞍山市 生产经营所得 个税 应纳税所得额 应退税额 工资薪金所得 个体工商业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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