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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因无效合同遭受的损失可以通过仲裁方式求偿吗?
引用本文:方圆.自然人因无效合同遭受的损失可以通过仲裁方式求偿吗?[J].国际市场,2007(7):72-72.
作者姓名:方圆
摘    要:方圆仲裁员: 我是一个中国公民,我与美国A公司于今年签订了一份销售代理协议,约定由我代理该公司在中国境内销售他们的产品。我按协议约定支付了保证金,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并为该公司销售了一定数量的产品。但该公司至今未支付相应代理费用,而且还通知我终止合作关系。我欲依据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贸仲)上海分会提起仲裁,

关 键 词:仲裁方式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无效合同  代理协议  求偿  损失  前期准备工作  A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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