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对此,各国的民法都对其进行了详细规定。现在存在的问题是,对于盗赃物这种不同于一般商品的物品,它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各国对此的立法则不尽相同。我国《物权法》对善意取得制度也做了规定,但是排除盗赃物适用,所以善意取得制度还不能完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当前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交易市场愈发活跃,商品交易越来越频繁。因此,在这个活跃的交易市场中出现盗赃物流通的情况不可避免,如果法律规定不允许善意第三人获得该物品的所有权,则其产生的不利影响更大。本文以善意取得的内涵为研究切入点,先对善意取得的内涵进行的简单阐述,然后通过对比分析,进而引发笔者对盗赃物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一些思考,在分析的基础上对盗赃物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提出一些个人看法。最后,文章也简单叙述了盗赃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价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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