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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别政策——马达加斯加
摘    要:
目前在马达加斯加投资的企业适用1996年8月13日颁布的No.96-015法律规定。该法案规定:凡在马达加斯加投资的企业都可享受减免相当于其实际完成投资额50%的利润税。从征税年度开始的减税不超出实际应征税额的50%。

关 键 词:马达加斯加 政策 国别 投资额 法律规定 利润税 企业 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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