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营安全事故之管理责任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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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遥,邓君韬.铁路运营安全事故之管理责任思考[J].改革与开放,2012(18):7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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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遥 邓君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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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交通大学 四川成都61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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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西南交通大学政治学院法学系邓君韬副教授指导的西南交通大学首批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中国铁路运营安全刑法规制研究》之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111061372)小组成员包括:王化薇(组长)、肖遥、刘燕茹、蔚苗、陈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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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胶济铁路事故到甬温动车事故,铁路运营安全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焦点。事故发生后,铁路一线职工多以"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处刑,负有铁路安全监督职责的管理人员通常处以记过、降级等行政处分,如此处置模式有弱化铁路运营安全监管责任之虞,在刑法解释学上而也存在疑虑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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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铁路安全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监管责任 监督过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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