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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程序法的独立性价值及其法典化发展
引用本文:丁晓华.论行政程序法的独立性价值及其法典化发展[J].铜陵学院学报,2003,2(3):12-13.
作者姓名:丁晓华
作者单位:铜陵市人民政府,安徽,铜陵,244000
摘    要:独立性价值是行政程序法的本质价值,也是其功能价值存在的依据所在。基于独立性价值,行政程序法的兴起和发展并逐步走向法典化,是一种必然趋势。关于行政程序法的发展道路及法典化模式,当前理论界有单行模式和统一法典模式两种观点。笔赞成单行模式,并建议:在立法模式上,以统一法典为远期目标;在立法设计上,兼顾公正与效率,体现合理控制行政权的价值取向。

关 键 词:行政程序法  独立性价值  法典化  立法设计  公正  效率  价值取向  中国
文章编号:1672-0547(2003)03-0012-02
修稿时间:200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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