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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时机已经成熟
引用本文:李淑艳,韩艳.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时机已经成熟[J].理论观察,2005(4):170-171.
作者姓名:李淑艳  韩艳
作者单位:[1]齐齐哈尔市联北工程机械配件有限公司,黑龙江齐齐哈尔161000 [2]齐齐哈尔市青少年宫,黑龙江齐齐哈尔161005
摘    要: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税法不统一。是中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存在的最主要问题。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思路早已形成。在理论上半没有人反对,但在方案进入立法时却遇到强劲的阻力。比如,有的部门和地区认为现在还不能做理由是启动并轨会影响FDI(外国直接投资)的流入。但启动工作,需要大量的税收经验和调查社会实际情况。

关 键 词:外资企业  所得税  并轨时机  中国  国内企业  税率
文章编号:1009-2234(2005)04-01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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