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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人对伪造、变造票据予以付款的法律后果——对《票据法司法解释》第六十九条的理解和适用
引用本文:付琛瑜.付款人对伪造、变造票据予以付款的法律后果——对《票据法司法解释》第六十九条的理解和适用[J].浙江金融,2006(11):56-57.
作者姓名:付琛瑜
摘    要:票据付款人对伪造、变造的票据应拒绝付款或者承兑.以避免的付款风险,然而,因为一些原因.付款人在未识别出票据是被伪造或者被变造的情况下,可能对该票据予以付款。付款人对伪造、变造的票据付款后能否产生消灭票据权利的法律后果?抑或是由付款人承担该错误付款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对此没有明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此予以了明确.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票据付款人  法律后果  司法解释  票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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