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式法律教育与江西高校法学教育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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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昌大学法学院,南昌大学法学院 江西,南昌,330047,江西,南昌,33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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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一种起源于美国的法律教育方式,诊所式法律教育在培养学生的实践性法律技能,塑造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心方面有着传统的法学教育方式所不可替代的优势。诊所式法律教育强调以学生为主,注重培养合作精神,教学方式多种多样、教学评估方式客观、灵活。由于诊所式法律教育对完善法学实践教学环节、促进法律援助事业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江西高校法学教育应当转变办学观念,改革现有的实践教学方式,适时引入这一新的法学教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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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诊所式法律教育 法学教育 法律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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