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与第二次合同期满的员工终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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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Q 我公司(上海)即将有一部分员工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只打算与其中一部分员工到期续签.请问,其余员工可以终止合同吗?
A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需要与这类员工续订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都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是,对于期满时是否能够终止,依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是否续订第三次合同时要形成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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