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岚县地方税务局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监缴办法的通知 |
| |
作者单位: | 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摘 要: | 岚政办发2010]3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各煤炭开采企业:为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规范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县地税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意见的批复》(国函2006]5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岚县地方税务局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监缴
|
关 键 词: | 矿山 保证金 监缴 办法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