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信用体系建设的“知”与“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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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郗百顺.外汇信用体系建设的“知”与“行”[J].中国外汇,2006(4):5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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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郗百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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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信用体系按主体可分为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自己对信用体系的认识是从“非典”期间的“政府信用”问题开始并逐步深化的。现代社会中,如何对待公共危机和突发事件是对政府信用的严峻考验.公开性和透明度是对“政府信用”的最起码要求。政务信息公开不仅仅体现在处理突发事件中,而应作为政府部门的义务。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角度讲.作为信用信息的供应者是政府部门承担的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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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行” “知” 政府信用 外汇 “非典”期间 政务信息公开 突发事件 政府部门 个人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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