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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信用体系建设的“知”与“行”
引用本文:郗百顺.外汇信用体系建设的“知”与“行”[J].中国外汇,2006(4):56-57.
作者姓名:郗百顺
摘    要:社会信用体系按主体可分为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自己对信用体系的认识是从“非典”期间的“政府信用”问题开始并逐步深化的。现代社会中,如何对待公共危机和突发事件是对政府信用的严峻考验.公开性和透明度是对“政府信用”的最起码要求。政务信息公开不仅仅体现在处理突发事件中,而应作为政府部门的义务。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角度讲.作为信用信息的供应者是政府部门承担的重要角色。

关 键 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行”  “知”  政府信用  外汇  “非典”期间  政务信息公开  突发事件  政府部门  个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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