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车牌诈财获刑一年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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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钱军,许晓莉.卸车牌诈财获刑一年半[J].道路交通管理,2006(9):3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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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钱军 许晓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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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6月13日,江苏省海安县某镇政府聘用陈某为交通协管员,并签订了用工协议。同年10月18日,陈某在执勤过程中被车辆轧伤,交管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不能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11月2日,陈某提起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其医疗、误工、护理等费用共计3048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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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 社会保障 事故赔偿 海安县 保险公司 行政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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