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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产生属性论
引用本文:范运和.知识产权产生属性论[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3,20(4):110-112.
作者姓名:范运和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摘    要: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权,与有形财产权一样,它是人类劳动的产物,并又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只有出现社会分工,尤其当社会进入工业资本经济时代,知识财产为法律确认和保护,被赋予独占和专有使用的权利,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才始得正式形成。

关 键 词:知识产权  属性论  法律制度  社会分工  商品经济  知识产品
文章编号:1001-7348(2003)04-110-03
修稿时间:2002年9月26日

The Transformation Natur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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