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准确把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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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国秀.应准确把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4(9):3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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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国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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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3]17号通知规定:自200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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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增值税专用发票 认证期限 中国 税收征管 税款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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