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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灭财政赤字必须重提精兵简政
引用本文:杨光明.消灭财政赤字必须重提精兵简政[J].财政,1991(2):48-49.
作者姓名:杨光明
摘    要:早在1942年,为克服抗日根据地严重的物质困难,取得抗日战争的胜利,中共中央提出实行精兵简政,要求脱离生产的人数不超过负担总人口的3%,精兵简政后,节约了人力、财力,减轻和稳定了人民负担,改善了军队供应,使财政工作走上了比较健康发展的道路,也减少了官僚主义,提高了工作效率,取得了很好的成果。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在三年恢复时期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为争取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中央和一些领导同志先后几次提到精兵简政,增产节约”的方针,1954年1月邓小平同志在全国财政厅局长会议上阐述“财政工作的六条方针”时明确指出“第四,精减行政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如果不控制,是很危险的。”这一时期,由于切实贯彻执行精兵简政方针政策,在相当大程度上促进了国家财政收支平衡,8年内只有2年发生了财政赤字,当前,我们正集中精力进行经济建设和深化改革,面对国家财政赤字连年,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陷入困境的局面,重提精兵简政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 键 词:财政赤字  对策  精兵简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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