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关键是管理主体的行为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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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俞桂福,陈会联.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关键是管理主体的行为规范化[J].财政,1991(4):4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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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俞桂福 陈会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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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中央曾多次强调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各地成功的管经验也屡见报端,如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实行专户储存,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国营企业预算外资金实行计划管理,政策引导及征收各种调节基金等。但目前仍有一部分地区没有管或未管好,有一个县已经捉襟见肘,却放着年终结余近400万元可资运用的预算外资金不管问,一任由单位乱支滥用。据我们了解。这些地区顾算外资金管理并不是缺乏经验,而是管理主体的行为机制有问题,即管理主体的认识、责任、手段尚不适应管理。不解决这个问题纵有千万条管理妙计,主体不实施又有何用?因此,要想切实全面管好预算外资金,笔者认为:首先,必须规范政府预算外资金的行为;其次,对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管理预算外资金的行为必须规范;再次,管理监督手段必须规范;第四、各项收费的收支范围必须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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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预算外资金管理 管理主体 行为规范化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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