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农业“四税”(农业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契税)的征收管理关系到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当前的农业“四税”征管工作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法规宣传教育不深入,相当一部分农民对新的法规政策了解甚少,纳税意识还停留在“皇粮国税”的朴素认识上。二是征收方法简单化,村组在代征农业税时,实行“税费混收”,使农民负担不断加重,抗税抗费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有的征管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版面强调税收,正确处理执行税收政策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四是在流通领域代征的责任机制不健全,一些代征部门国家利益,以不征不扣为手段抢购农副产品,使一部分税款在流通环节流失。针对上述问题,1990年以来,襄樊市财政局在襄阳县有关部门配合下,对农业“四税”推行了综合管理的办法,收到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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