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听证”是依法审计的有力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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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武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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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财经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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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0年初,审计署发布施行了《审计机关审计听证的规定》,这意味着随着审计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要求审计工作要将审计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起来,只重实体而轻程序,就会导致审计工作因违反程序法而无法产生效力。审计听证规定源于我国在《行政处罚法》中首次确立的听证制度。它适用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以下处罚时,应当向当事人送达审计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在收到审计听证告知书之后三日内有权要求举行审计听证会:(一)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金额百分之五以上且金融在十万元以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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