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 政府绩效 审计必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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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珊,李衍军.深入开展 政府绩效 审计必行[J].现代审计,2001(4):3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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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珊 李衍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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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南京审计学院 [2]南京市栖霞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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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绩效审计,又称“综合审计”、“全面审计”或“价值为本审计”。是指由具有独立性的机构和人员对政府单位或部门的经济活动进行审查,以评价其经济资源使用效益及效果是否与预期目标相一致的审计活动。由于我国政府具有社会管理者和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双重身份,所以政府绩效审计的对象可划分为以下两部分;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公共工程及各项基金的机构和部门;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部门、拥有国有资产的企业单位。自1983年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审计制度以来,政府审计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在监督财政财务收支、打击贪污腐败、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作为一种高层次的、综合性的经济监督,我国政府审计目前仍只处于传统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审计阶段,离真正意义上的政府绩效审计还相差较远,因此,深入开展政府绩效审计已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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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 绩效审计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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