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对"齐二药"事件的思考
作者姓名:胡玉存
作者单位:浙江东亚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摘    要: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购入了标识为“江苏省中国地质矿业公司泰兴化工总厂”的“丙二醇”作为药用辅料,用于“亮菌甲素注射液”生产,该辅料经检验是假丙二醇,该企业购入假冒丙二醇共计2吨之多。由于假冒辅料的毒性.从而导致使用“亮菌甲素注射液”,酿成多人死伤的惨剧。全国经销该药品的经营企业和使用该药品的医疗机构,经济和名誉上的损失也难以估计,更为严重的是.过去人们谈到“假劣药品”.过去.一提到假劣药品,人们立刻会联想倒是那些“证照不全”的非法企业所为.很难和“齐二药”这样的企业搭上边,但实际情况却活生生放在我们面前.不得不使人民对政府药品监管能力产生质疑。那么.”齐二药”事件仅仅是简单或偶然的”个案”,还是具有普遍的”代表”意义?以下就这个问题进行探讨。

关 键 词:事件  假劣药品  经营企业  药用辅料  矿业公司  丙二醇  化工总厂  齐齐哈尔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