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会计报表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抵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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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樊淑侠,张春风,陈雅娟.合并会计报表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抵销处理[J].新智慧,20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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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樊淑侠 张春风 陈雅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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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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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笔者认为,集团公司在连续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其内部交易的固定资产若发生了减值,由此会出现预计使用年限和净残值的变化,合并会计报表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抵销也会因是否考虑预计使用年限和净残值的变化而出现不同的账务处理方法。本文就此进行探讨。一、考虑预计使用年限和净残值的变化例:2001年,集团公司向子公司销售商品,售价为120万元,成本为90万元,子公司购入商品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20万元。2001年底可收回金额为7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7年,预计净残值为10万元。2002年末可收回金额回升为80万元。2001年子公司计提折旧10万元(120-20)&;#247;10],计提减值准备40万元(120-10-70);集团公司计提折旧7万元(90-20)&;#247;10],计提减值准备13万元(90-7-70)。2002年的抵销处理分析如下:2002年末计提折旧时应以2001年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为基数,2002年末集团公司、子公司报表计提折旧均为8.57万元(70-10)&;#247;7]。2002年末合并会计报表不需要抵销当期折旧,因为从集团公司的角度出发并未多提折旧。2002年末子公司报表固定资产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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