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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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小深.对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探讨[J].广东审计,2002(4):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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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小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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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省厅直属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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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进一步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进行探讨,在当前情况下,很有必要。 一、审计管辖权限 两个暂行规定只对县以下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作出规定,没有对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作出规定,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也没有对其管辖权作出规定。综合各种情况看,由上一级审计机关对市、县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比较合理。即由省审计厅对各地级市市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由各市审计局对该市管辖的各个县的县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一、从人事管理上来看,也应该由上一级审计机关对市、县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市级组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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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责任审计 市长 县长 审计管辖权限 审计内容 审计方法 审计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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