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流动人员的权益保障与管理——与国外对移民及人口迁移管理模式的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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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静.广州市流动人员的权益保障与管理——与国外对移民及人口迁移管理模式的比较[J].珠江经济,2006(9):6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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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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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社科院城市管理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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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问题的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的规定,我们将16周岁以上的非广州本市辖区内的常住人口(也称户籍人员),需要本市辖区内暂住30日以上的非常住人口,称为广州市的流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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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流动人员 广州市 管理模式 人口迁移 权益保障 非常住人口 移民 国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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