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增值税特殊业务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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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锡良.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增值税特殊业务的处理[J].商业会计,2008(1):4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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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锡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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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税务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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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应税消费品在计征消费税时,往往要同时计算增值税,且应税消费品在计征消费税与增值税(以下简称"两税")时有很多相同之处,如应税销售额的确定、从价计税条件下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等。但应税消费品在计征两税时也存在一些区别,有些区别比较明显:如征税范围、税率、计税方法等,有些特殊业务则较隐含,容易造成两税的计税错误,需要特别加以注意。笔者现就应税消费品计征两税须注意的几个特殊业务的处理区别结合实例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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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应税消费品 特殊业务 消费税 增值税 组成计税价格 应税销售额 征税范围 计税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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