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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的相关规定
摘    要:公司设立登记或者变更注册资本时提交的验资证明(包括验资报告和附件),须由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出具。其中,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须由注册会计师签字或者盖章、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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