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探悉
引用本文:周海川.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探悉[J].林业经济问题,2017(1):11-17.
作者姓名:周海川
作者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北京,100091
基金项目: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CAFYBB2017QA020)
摘    要:中国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存在法律制度尚未全面建立、管理措施滞后、有偿使用不规范、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等问题,林权纠纷、流转制度缺失、流转全过程不规范、有偿使用收益分配不合理是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为此,迫切需要明确有偿使用制度的范围、主客体和流转方式。通过分析发现,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范围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及其产品的使用权、景观使用权和林业碳汇权,特种用途林、防护林的森林景观使用权;木质林产品和非木质林产品的有偿使用范围包括林副产品采集权、林下经济种养殖权、林业碳汇权。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的主体包括国有林区(场)、内部职工、企业及银行等主体,有偿使用方式包括划转、授权经营、出资入股、转让、承包等方式。基于此,提出着力解决林权纠纷,保障国有林区(场)正常经营生产;多种方式解决国有资源资产流失问题;强化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支撑等建议。

关 键 词:国有森林资源  有偿使用  制度  国有林场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