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政府机构已经完成了改革调整,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朝纵深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赋予国资监管机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国资监管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优化调整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和实施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等职责。2019年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强调"大格局"“一盘棋”的监管理念,对地方国资监管机构全面履行监管职责,有效做好监管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全新课题。地方国资监管机构要准确把握改革要求,坚持上下贯通、协调联动,切实把握好国资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之间、国资监管机构与监管企业之间的关系,推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更加精准、到位、有效,更加符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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