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法律关系再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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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庆管.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法律关系再认识[J].南方金融,2012(4):79-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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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庆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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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广东广州,51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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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已有一定年限,但其法律关系定位仍很模糊。本文通过分析当前理论界对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普遍存在的认识误区,从理财业务的主体、类型及地域范围等视角概括界定了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法律关系。本文认为,随着理财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范围、投资领域将涉及经济生活各个层面,届时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将丧失作为独立业务品种的意义。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进行法律关系界定,应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视为一个总的业务属,各类具体理财业务作为其下属种类进行各自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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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业银行 理财业务 法律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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