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一般人力资本的剩余索取权 |
| |
引用本文: | 张值强.试论一般人力资本的剩余索取权[J].时代金融,2008(12):86-88. |
| |
作者姓名: | 张值强 |
| |
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商学院 |
| |
摘 要: | 现代企业理论把企业视为非人力资本与人力资本的一系列合约的组合。企业内的人力资本可以分为一般人力资本和高级人力资本。作为企业的签约主体,一般人力资本所有者——"蓝领"工人——同样对企业拥有产权。同时由于一般人力资本所有者掌握着企业的执行性控制权。为使企业治理结构兼顾公平与效率,必须将企业的部分剩余索取权授予一般人力资本所有者,以激励提供劳动要素的产权主体。
|
关 键 词: | 一般人力资本 企业产权 公平 效率 工会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