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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中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探讨
作者姓名:邵青红
作者单位:西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摘    要: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企业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时应以母、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在抵消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报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当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间发生内部交易时,所产生的内部实现收益(或损失)对整个集团并未实现,

关 键 词:合并财务报表  所得税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  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  内部交易  合并编制  合并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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