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脱产学习期间应否缴纳社会保险费
摘    要:我原在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三树卫生院工作,2008年8月调至外地工作。在调动工作时发现,原单位没有为我缴纳2005年、2006年的社会保险费。单位认为,这两年我脱产外出学习,单位没有支付工资,当然也不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领导在我外出学习时曾表示,单位不支付工资但为我缴纳社会保险费,但现在他不承认了。我此间并未与卫生院解除劳动关系,档案是在2008年8月14日调到外地的,执业医师证也是在2008年8月25日才变更到外地的。请问,该卫生院是否应当为我缴纳这两年的社会保险费?

关 键 词:社会保险费  脱产学习  缴纳  单位领导  解除劳动关系  卫生院  执业医师  淮阴区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