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齐”养老保险的政策“短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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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曙辉.“补齐”养老保险的政策“短板”[J].中国社会保障,2009(3):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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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曙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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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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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影响扩面征缴的政策因素
参保缴费“门槛”过高,与企业、个人的实际承受能力不相适应。我国现行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企业及其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费率为工资总额的28%,这个比例高于世界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按2007年全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4932元计算,企业及其职工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最低基数为1247元(24932÷12×60%),企业每月最低要为每个职工负担养老保险费249.3元,劳动者个人月最低负担养老保险费99.7元。这就是说,企业每年为其职工除负担工资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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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养老保险费 政策因素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世界平均水平 职工负担 工资总额 扩面征缴 “门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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