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体制与中国高投资之谜:从税收分成到税制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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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志伟,吴柏钧,李竞超.税收体制与中国高投资之谜:从税收分成到税制结构[J].经济体制改革,2024(1):123-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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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志伟 吴柏钧 李竞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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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西安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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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税制结构优化与改革研究”(21&ZD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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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税制结构与税收分成作为影响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重要内容,会对地方政府产生干预经济的激励效应,进而决定地区经济发展模式。分析税制结构对地区投资的影响,研究发现: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通过激励地方政府引导第二产业发展的途径促进了地区投资。进一步分析发现,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激励地方政府选择了“重投资、轻消费”的经济发展模式,所以其抑制了消费;且实际税制结构已超过理论最优税制结构,因此其投资激励效应开始下降。因而,必须降低间接税占比,扭转目前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具体来看,需完善房产税等直接税的征收体制,提升直接税占比。同时,逐步降低增值税税率,降低间接税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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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间接税 税制结构 地区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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